移至內容方框中的下一個選項或選項集
註: 若為包含「公式」窗格的內容框,例如建立按鈕焦點資訊, 則可以附加某個 Script,以定義按下按鈕時的行為。此 Script 會輸入在「公式」窗格中, 當焦點放在 Rich Text 欄位中的焦點資訊時,即會變成可用。「公式」窗格包含數個控制項、至少兩個組合框, 以及一個編輯欄位(用於輸入 Script 的文字)。因為編輯欄位將接受 Tab 鍵作為實際的字元, 所以無法透過 Tab 鍵從編輯欄位導覽至下一個選項。若要在「公式」窗格內導覽,請使用 Shift+Tab 鍵組合。 |